试论乡村股份合作企业的产权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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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克.试论乡村股份合作企业的产权界定[J].广西农村经济,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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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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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区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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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产权界定,是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改造的前提和基础。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划分事关乡政府、企业、职工及社区成员各方,政策性很强,不能采取“先多样化,后规范化”的办法处理。因此,研究和确定一个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具体办法,对指导我区的乡村集体企业的发展及至全区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推行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乡村集体企业产权界定的实质是对乡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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