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样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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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梅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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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1998年11月正式颁布实施,距今已有将近7年的时间。从7年的实践来看,总体感觉这是一部符合中国农村实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很好的法律。但由于这几年中国农村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人口流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农业税等,使这部法律的部分条款有重新修订的必要。具体修改意见有这么几个方面:一、适当延长村民委员会的任期年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从实践来看,任期三年时间有点短。一是村干部存在一年争、二年干、三年等着换的思想,不利于村干部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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