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本山的两个“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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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守泰,宫大勇.赵本山的两个“品牌”[J].税务(辽宁),2003(6):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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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守泰 宫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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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4月19日《辽沈晚报》报道,4月18日,辽宁省国税局和地税局的领导将一个烫金聘书郑重地交到赵本山的手中,聘请他为辽宁税法宣传形象大使。此后,赵本山将以辽宁省税法宣传形象大使的身份正式公开亮相。在随后的答谢辞中,赵本山表示,他要树立两个品牌,一个是“刘老根”,另一个就是“税法大使”的形象。他不但要以切身行动及时足额纳税,同时还将要求《刘老根》剧组的演员、他的弟子们依法纳税,他立志要做艺界纳税最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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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辽宁 税法宣传形象大使 赵本山 艺术形象 诚信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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