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合并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项目的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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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芳霞.谈合并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项目的抵销[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1):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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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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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系 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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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会计实务中,合并报表中存货跌价准备项目抵销往往难以把握,如果掌握了其中的原理,这个问题将迎刃而解。初次编制合并报表时,当内部购进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购方取得成本、高于集团取得成本的情况下,应将购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全额抵销;当内部购进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集团取得成本的情况下,仅将购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中相当于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的部分予以抵销。连续编制合并报表时,首先,应将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跌价准备中相当于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部分予以抵销;其次,应将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跌价准备中相当于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部分,与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或跌价准备中相当于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部分之间的差额予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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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报表 存货跌价准备项目 抵销 可变现净值 企业 |
文章编号: | 1671-4989(2004)01-0035-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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