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QQ:"盗"亦有道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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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生祥.奇瑞QQ:"盗"亦有道乎?[J].WTO经济导刊,2005(3):8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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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生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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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系教授、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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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12月,通用大字汽车公司以“奇瑞QQ与雪佛兰SPARK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并以“违反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把奇瑞汽车告上了法庭。通用宣称,SPARK以大宇微车Matiz为基础,其技术从未通过任何授权途径向奇瑞公司出售或许可转让过,但Matiz和QQ车的车身结构、外观设计、内饰设计和核心零部件几乎相同,甚至绝大多数零部件具有可互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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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汽车公司 出售 奇瑞公司 授权 转让 雪佛兰SPARK 通用 可互换性 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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