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利用2001年与2005年两次城市劳动力调查数据,分析了城市中的农民工的工资拖欠状况及其变化。2003年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比例大幅度降低。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主要就业于建筑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等行业。与2001年相比,2005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中,就业于建筑业的比例有所降低,而就业于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比例略有提高。但计量分析表明,建筑业的农民工仍然比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显著地更容易被拖欠工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主要集中于个体私营企业。所有制对农民工是否被拖欠工资的影响非常显著。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农民工相比,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农民工,都更容易被拖欠工资。反映农民工个人特征的变量,对是否被拖欠工资没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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