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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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宪臣.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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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宪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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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宪臣(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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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澌发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想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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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成要件 表见代理 外表授权 善意无过失 民法 无权代理 中国 |
文章编号: | 1671-4989(2002)03-0046-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5日 |
On the Construction Requisites of Agency by Estope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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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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