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售业务费比例确定办法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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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茆友谅 孙永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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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金湖县金南乡工业办公室,江苏省金湖县金南乡工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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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多年来乡镇企业产品销售人员报酬大多采用“三无”形式,即:无工资、无差旅费、无业务开支。所有这些都一并包括在销售业务费总额之中。依据一定的业务费比例和销售额,并联系货款回笼进度结算销售业务费,对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积极性,发展乡镇企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科学、合理地确定销售业务费比例,已成为正确处理销售人员、生产工人、管理人员之间工资利益关系的关键。我们根据多年的经验,归纳总结了一种业务费比例确定办法,供企业界同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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