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农资暂征收增值税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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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该通知中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进口的化肥、农药、成药和原药,进口的种子(苗)、种禽、鱼种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物种源,进口的饲料,在新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未明确前应暂时征收金融增值税保证金。其中,准予征收增值税保证金的进口饲料范围,按《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办理。通知中还规定,所列范围内的进口物品征收保证金时,如2001年属于关税实行公开暂定税率的商品,应按公开暂定税率征收。进口农资暂征收增值税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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