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立法协调机制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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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栗丹.长三角地区立法协调机制探讨[J].中国国情国力,2010(9):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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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栗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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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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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以下称“长三角规划”),长三角的战略定位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实现该目标,长三角规划不仅要求浙江、江苏和上海三省(市)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更要求大力推进三省(市)的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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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三角地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长江三角洲地区 国际竞争力 协调 立法 区域规划 制造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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