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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经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
作者姓名:翁淑芬  赵生仙
摘    要:法人及法人财产制度的产生和存续是以法人治理制度的构建和完善为凭借的.与其他类型企业相同,在证券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中,代理人(经理人)与委托人(所有者)的利益也是不完全相同的,也有可能会产生代理风险--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授权为自己增加利益,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因而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最难以把握也最为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使代理人在合理的并有法律保障的约束条件下享有与现代市场经济和市场竞争相适应的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尽职尽责地履行对委托人(出资者)的义务,为出资者谋取利益.这就需要我们构建有效的经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关 键 词:证券公司 经理人员 股权激励机制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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