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单位领导者学习新<<会计法>>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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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燕廷淼,刘春霞.略论单位领导者学习新<<会计法>>的必要性[J].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5(3):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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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燕廷淼 刘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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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煤炭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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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有相当多的单位领导者片面认为:《会计法》就是规范会计人员的法律,似乎与己无关,同时指使会计人员“制假”的现象屡见不鲜,以致于使会计工作一度“混乱不堪”!《会计法》的修订强调了单位领导者的责任,加强了打击会计“制假”力度,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内部监督制度。同时,加重了单位领导者的责任,领导者学习新的《会计法》势在必行。而如何较迅速地掌握其要旨,则应在思想上予以重视,行动上积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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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法 领导者 责任 会计工作 会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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