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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信息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商办工业企业 税收规定 一、为了贯彻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避免同类企业的相互攀比,商办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宜再减免增值税。 二、对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在“八五”期间继续给予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照顾。具体规定如下: 1.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饯、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2.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一年。2.对专门生产婴儿、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实行内部供应价格,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4.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在1995年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 前不久,国家建材局科技司下发了《关于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的通知》,要求凡承担建材局主持的科技攻关项目(专题)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通知中的有关规定。 通知中对知识产权保护7方面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1)科技攻关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2)攻关任务完成后,应及时作出工作总结,并将研究报告、技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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