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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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审计厅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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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如何认定处理乱收费行为?答:乱收费行为是目前比较普遍且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行为,很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我们应根据乱收费行为的方式、情节、性质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认定处理。依据《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对无收费依据和收费许可证,自立项目收费的,应定性为擅自收费;虽有收费依据和收费许可证,但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定性为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虽有收费依据,但未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定性为无证收费。对擅自收费的,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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