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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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现发布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2001年全省全部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376元)为基数,200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货币工资增长,下同)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2002年一个日历年度。二、各类企业要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自主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依照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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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 2002年 企业 工资指导线 宏观调控 分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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