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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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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08年10月23日,在温家宝总理和新加坡李显龙总理见证下,商务部长陈德铭与新加坡贸工部长林勋强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关 键 词:自由贸易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人民大会堂  温家宝总理  商务部长  谅解备忘录  新加坡  劳务合作

FTA between China and New Zealand Have Been Signed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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