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有法不依问题的关键是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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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永祥,郭兰英.解决有法不依问题的关键是强制[J].黑龙江财会,1991(6):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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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永祥 郭兰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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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西财经学院经济研究所 [2]山西省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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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会计法》颁行已经六年了。现在,在会计工作上“无法可依”问题虽已得到解决,但“有法不依”问题还相当程度地存在。有鉴于此,不少同志提出了完善会计立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等意见,以期更好地贯彻实施《会计法》。我们认为,完善立法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提高《会计法》的实施效果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目前看来,它也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解决“有法不依”问题的关键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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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会计法 有法不依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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