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CEPA:零关税制度面面观
引用本文:龚唯平.CEPA:零关税制度面面观[J].特区经济,2003(9):34-36.
作者姓名:龚唯平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摘    要:作为货物贸易自由化的零关税制度,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中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充分体现WTO关于贸易自由化基本精神的前提下,CEPA规定内地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香港进口金额较大的273个税目的产品实行零关税,并将不迟于2006年1月1日对以上273种以外原产香港的进口货物实行零关税.这项重大制度变革,不仅在时间上适度提前降低关税,即在对世贸组织所有成员全部放开之前,先对作为独立关税区的香港放开;而且关税降低的程度也前所未有,即使在2008年后,对世贸其他成员仍然保留了平均9%的关税壁垒,中国并无承诺向世贸其他成员国提供零关税优惠.由此可见,零关税制度的推出,完全敞开了香港产品通往中国内地的大门,确实可以实现两地更紧密的经贸关系.

关 键 词:CEPA  零关税制度  货物贸易自由化  中国  香港  制造业  原产地

CEPA: on zero tariff
Gong Weiping.CEPA: on zero tariff[J].Special Zone Economy,2003(9):34-36.
Authors:Gong Weiping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