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住所与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缺陷与反思——改革住所登记制度研究与建议
引用本文:陈秀新,吴煌开,焦勇.住所与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缺陷与反思——改革住所登记制度研究与建议[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1).
作者姓名:陈秀新  吴煌开  焦勇
作者单位:厦门市工商局
摘    要:在我国,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目前住所和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国务院推进公司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五项措施,要求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为改革现行住所登记制度指明了方向。笔者建议厘清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的功能和目的,实行各自分别登记的制度,从而进一步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现改革目标。

关 键 词: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