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与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缺陷与反思——改革住所登记制度研究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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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秀新,吴煌开,焦勇.住所与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缺陷与反思——改革住所登记制度研究与建议[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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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秀新 吴煌开 焦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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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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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过程,目前住所和经营场所混同登记的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缺陷。国务院推进公司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五项措施,要求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为改革现行住所登记制度指明了方向。笔者建议厘清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的功能和目的,实行各自分别登记的制度,从而进一步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现改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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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所 经营场所 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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