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相关物权变动的影响与对策——基于行政法学平衡理论的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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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迎春,徐晓荀.论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相关物权变动的影响与对策——基于行政法学平衡理论的视角[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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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迎春 徐晓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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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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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我国公司登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笔者认为,本次改革从行政法学角度来看,其实质是在立法层面维持公司登记中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合理平衡。追求立法、执法和运行层面的平衡已成为现代行政法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笔者基于行政法学平衡理论的视角,通过探析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与出资相关物权变动的影响,进一步探讨执法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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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变动 行政法学 公司登记 现代行政法 预告登记 登记制度 制对 不动产物权 公司设立登记 信赖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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