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家庭经营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形式。本文,拟就家庭经营企业化问题,做初步探讨。农业生产的家庭经营(以下简称家庭经营),在人类社会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的蝉联,并且成为其主要形式以及在经济、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今世界各国,仍处于显赫地位,不能不触发人们去严肃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家庭经营之所以长久不衰,那它的客观基础是什么?我们认为:农业生产的特点和家庭的特点,以及二者的紧密联系,是家庭经营深厚的客观基础。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相比较,其根本特点在于它的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并且由此而派生出的一些其他特点。这些特点与之相应的要求是: ①劳动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要求生产经营者有较强的应变能力。不仅平时的农业劳作和管理要求十分精心。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否则势必造成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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