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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不应成为我国优先股发行的主要模式
引用本文:杨洋.非公开发行不应成为我国优先股发行的主要模式[J].特区经济,2014(8):10-10.
作者姓名:杨洋
作者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摘    要:<正>自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已有广汇能源、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筑、康美药业、兴业银行七家上市公司发布优先股发行预案,总募集金额高达2410亿元人民币。从七家上市公司的发行预案中看出,他们的优先股产品设计方案高度相似,其中最重要的都是采用了非公开发行的模式。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试点阶段,上证50指数成分股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采取非公开和公开发行两种模式。公开发行

关 键 词: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  上市公司  农业银行  浦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筑  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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