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收缴工作亟待规范 |
| |
引用本文: | 金顺玉.罚款收缴工作亟待规范[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1(12). |
| |
作者姓名: | 金顺玉 |
| |
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吉林省珲春市支行国库科 |
| |
摘 要: | 最近,笔者对吉林省珲春市罚款收缴工作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不少问题。(1)行政机关未执行收缴分离。大部分行政机关仍采取自行收缴罚款方式,即:或是通过专用账户,或是通过基本账户办理收缴。(2)罚款的积压、坐支现象严重。有些行政机关以办案经费得不到及时返还为由,坐支或挪用罚款收入。(3)账户管理不严。一些行政机关以自身的名义在银行申请开立专用账户,银行也不考虑资金来源性质,在“机关团体存款”科目下设专用账户,还给支付利息。(4)缺乏相应的管理手段。目前在罚款收缴管理上,有关各职能部门互不协调,致使有些行政机关为自身利益,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鉴于上述情况,各有关部门应齐心协力,采取有力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