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最近,笔者在财务互审时,发现一些个体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计缴所得税的方法上有误。笔者想就此谈些学习体会。2000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征个人所得税”,并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计征方法有查账征税和核定征收两种办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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