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法与会计在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上的差异 |
| |
引用本文: | 张咏梅.浅谈税法与会计在建造合同收入确认上的差异[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1(30):46-46. |
| |
作者姓名: | 张咏梅 |
| |
作者单位: | 哈尔滨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建筑安装企业和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产品的工业制造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方式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先有买主(即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二是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三是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四是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撤销的合同。
|
关 键 词: | 建造合同 会计年度 收入确认 税法 建筑安装企业 工业制造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 机械设备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