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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管执法
引用本文:吕行. 论城管执法[J]. 商业经济(哈尔滨), 2010, 0(13): 16-18
作者姓名:吕行
作者单位:大庆师范学院,工商管理与法学院,黑龙江,大庆,163453 
摘    要:城管,作为中国城市化发展所需要的产物,其执法的方式一直为社会所诟病.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是综合执法权缺乏法律依据,城管的组织缺乏法律定位.要解决城管与小商贩的矛盾,就必须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如何定位城市的属性,即城市的归属.如果承认城里人作为城市既得利益者是城市唯一的主人,那么城管作为城市管理的工具,就必须充当城里人利益的保卫者.如果城市所有权归属于城市现存的人,那么城管就必须变成不同群体间利益的平衡者.显然,我们需要的是后者.需要的是和谐的综合执法.

关 键 词:城管  执法  矛盾根源

On Law Enforcement by Urban Management Personnel
LV Xing. On Law Enforcement by Urban Management Personnel[J]. Business Economy, 2010, 0(13): 16-18
Authors:LV X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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