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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代理权后未通知客户是否应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
引用本文:周洪波.撤销代理权后未通知客户是否应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责任?[J].上海企业,2014(2):88-88.
作者姓名:周洪波
作者单位: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
摘    要:周律师: 您好! 本市一家纯净水知名品牌A公司,授权B公司代理.因B公司用空桶装自来水代替纯净水给客户送水被A公司发现,于是A公司取消了B公司的代理权.但是,A公司并没有通知客户,B公司仍以A公司的名义给客户送水.因水质较差,客户纷纷向A公司投诉,要求退货.A公司称:“我们公司已经撤销了B公司的代理权,故B公司与客户订立的送水合同与本公司无关,责任应当由B公司和客户自己承担.于是,客户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请问:(1)A公司取消了B公司的代理权后,B公司仍以A公司的名义给客户送水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2)A公司是否应当为B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关 键 词:法律责任  无权代理  代理权  客户  撤销  A公司  知名品牌  纯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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