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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标错售价,能否要求消费者补交余款?
作者姓名:周洪波
作者单位: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
摘    要:周律师:您好!某市光星影视器材商店出售日2尼品牌相机,两种型号相机分别标价为人民币2,000元和1,200元.营业员王某误将两种型号相机的标价牌搞混了,顾客张某在浏览该商店时看到索尼品牌相机价格如此便宜,心中有些吃不准地问营业员王某:“相机质量万一有问题,能否退货?”王某回答:“放心吧,商品绝对正宗.但是,本店商品售出,概不退货.”张某思考后马上付款提货.不久,商店盘点时发现了错误,最终颇费周折地找到了张某,遂向张某说明情况并赔礼道歉,要求张某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索尼相机.张某死活不同意,称商店营业员说过“商品售出,概不退货.”请问:1、王某、张某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2、张某的理由能否成立?此纠纷应如何解决?读者: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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