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1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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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工简.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1条措施[J].中国金融,19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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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工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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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进一步发挥金融杠杆的调节作用,支持大中型企业增强活力和发展后劲,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在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1条措施。 1.继续抓实抓好在全省有影响的工业200户、商业100户大中型骨干企业。在资金上优先安排,在工作上积极支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提供配套服务,努力为这些企业创造一个好的外部环境,促其发挥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 2.流动资金贷款继续向大中型企业倾斜。建立省、地(市)、县三级联合保证机制,新增贷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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