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国际投资银行业的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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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咏.混业经营:国际投资银行业的新发展[J].南方经济,199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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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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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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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30年代以前,由于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弊端,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基本上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30年代大危机之后,美英两大资本主义国家(和二战后的日本)吸取了存贷业务和证券业务混于一家银行,从而严重增加银行风险,带来银行连锁倒闭的惨痛教训,选择了分离型模式,这一模式在美国以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加以肯定,在日本则以1948年以《证券交易法)加以规定。在以后的几十年中,这一模式的确较好地保障了金融和经济的安全、繁荣和稳定,极大地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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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全能银行,混业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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