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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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淑芳.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的法律管制[J].集团经济研究,2005(2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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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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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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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公用企业行业长期具有市场经营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特征:一方面,它们是供应自来水、煤气、电力,承担铁路、航空客货运输,从事邮电和电话业务的民事主体,另一方面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上,它们又处于行业管理地位,是行政主体,有着双重的法律地位.笔者现就公用企业滥用优势地位及管制机制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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