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与柯达:分手之后的“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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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燕军.乐凯与柯达:分手之后的“竞合”[J].中国经济周刊,2007(47):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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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燕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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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经济周刊》 见习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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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1月13日,曾经作为中国外资技术合作典范的乐凯、柯达合资项目走到了尽头。11月8日晚,伊士曼柯达公司(下称“柯达”)和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下称“乐凯”)对2003年10月签署的协议进行了一轮新的修订,柯达在获得4600万美元的收益后(编者注:在乐凯发布的七项上市公司公告中显示,乐凯执行了向柯达转让协议中规定的20%股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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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伊士曼柯达公司 “竞合” 转让协议 技术合作 合资项目 上市公司 外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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