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以青海省为例 |
| |
作者姓名: | 鄢一龙 唐娜 王亚华 |
| |
作者单位: |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
| |
基金项目: | 世界银行资助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 |
| |
摘 要: | 青海省自然条件恶劣,生态地位突出,少数民族比例大,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根据各县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可以划分为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三类主体功能区。推动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占青海省面积80%左右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主要用以提供生态产品;要求"一轴双核"的重点开发区集中60%以上的人口和70%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要求制定相配套的财政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产业政策,重点要加大对青海省的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推进省级主体功能区建设,既要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意图,更要结合本省实际,与原有的区域发展战略相互衔接。
|
关 键 词: | 主体功能区 青海省 区域协调发展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