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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6年3月18日 国税函[2006]270号)
摘    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617号)的有关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曲有关规定,为了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增强物流企业竞争力,现就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物流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代物流业发展  企业竞争力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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