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鼓励”与“应该”有什么差距?
摘    要:正权力名片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关键词:经济、技术条件有关法条:第十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关 键 词: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基准  环境质量标准  技术条件  十六条  直辖市人民政府  标准制定  标准管理  排污情况  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