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二手房转让征收土地增值税 杭州二手楼市如何过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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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晓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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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楼市》 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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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增值税强征的信号早在去年10月份已经传出。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原本一直“立而未征”的二手住宅交易土地增值税话题重新摆在了众人面前。2006年11月,北京地税局明确提出从12月1日起开征二手房交易环节土地增值税,凡将非普通住宅持有5年之内转让的售房人均需缴纳该税种。对此,各地反应不一。2006年的最后一周,一条“2007年1月1日起,杭州二手房交易将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消息再度打破杭州二手楼市的平静,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快快乐乐迎新年的愿望也因此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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