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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受贿罪立法之比较
引用本文:裴英慧. 中日受贿罪立法之比较[J]. 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 18(4): 38-39
作者姓名:裴英慧
作者单位:裴英慧(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会科学系,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受贿罪是直接危害政治权利运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的犯罪,其本质在于国家公务员将其权力、职务作为交易的筹码获取不正当利益,使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它是任何一个廉洁的政府都不能容忍的犯罪。立足于现代刑事立法现状,比较中日两国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罪名设置和刑罚种类等,借鉴他人立法之长,对促进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受贿罪 立法 比较 日本 中国 刑法
文章编号:1671-4989(2003)04-0038-02
修稿时间:2003-05-09

Comparison of Legislation against Bribery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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