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的比例范围不等同于公有制的比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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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和军.按劳分配的比例范围不等同于公有制的比例范围[J].现代经济探讨,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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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和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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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11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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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创新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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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按劳分配的本质是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出发,世界范围的实证分析未能支持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比例范围相等的假说。既然二者的比例范围并不相等,则完全有理由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局部阶段突破所有制教条的束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提升经济效率,并且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看,局部阶段民营经济为主体与整个阶段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矛盾。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实现单一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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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有制 按劳分配 比例范围 基本经济制度 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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