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算账户设置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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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茂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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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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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会计制度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规定:在“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增设“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等科目。从目的上看,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税款等不同情况,防止因核算不细而造成用当月留抵税款抵减上月欠税等现象。但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看,实际运用效果较差。在此,笔结合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些分析,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改进建议,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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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会计核算 会计账户 会计科目 财务管理 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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