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松恨不高千尺 恶竹应须斩万竿——依据《公司法》规范公司制度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许爱萱
,王存筛.新松恨不高千尺 恶竹应须斩万竿——依据《公司法》规范公司制度的思考[J].计划与市场,1994(7). |
| |
作者姓名: | 许爱萱 王存筛 |
| |
摘 要: |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迫切呼唤着企业法律地位的平等,以实现公平竞争,迫切呼唤着企业必须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的内部机制,以达运行自如。为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内涵。而公司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作为现代企业中重要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