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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对WTO"特保条款"的六大措施
引用本文:罗永立.中国应对WTO"特保条款"的六大措施[J].WTO经济导刊,2004(4):58-60.
作者姓名:罗永立
摘    要:商务部从2004年1月23日开始,开始对针织布、胸衣和袍服三类纺织品采用出口登记管理办法,对企业向全球出口的数量和出口单价实行“双挂钩”管理。这条新闻,很快被人们认为是中国针对美国的“特保调查”的应对措施。当然,应对措施绝不仅仅只有这一条。 2003年1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决定对我出口的针织品、胸衣、袍服三类纺织品启动特别保障措施。这是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美国纺织产业首次提出的“特保”申请。入世以来,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企业已经遭遇7起“特保”调查。 “特保”一旦实行,将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连锁反应,如何应对“特保”?也成为解决相关贸易摩擦的关键问题。

关 键 词:中国  对外贸易  WTO  美国  过渡性保障条款  特定产品  纺织品  出口贸易  贸易摩擦  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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