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防范吸收互助资金行为演变为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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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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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吸收互助资金和股本金行为演变为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已成为实践中严重损害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健发展的重大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互助资金和股本金来源于社员的非自有资金;二是随意扩大社员范围导致社员稳定性差;三是互助资金和股本金获得高额收益导致较大套利空间。防范措施:一是规定单个社员缴纳互助资金和股本金的最高额度;二是明确保持社员稳定的具体要求;三是减小互助资金和股本金产生的套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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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互助资金 股本金 社会特定公众 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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