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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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国家税务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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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2016年12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效防范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判定走逃(失联)企业,是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根据税务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税务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电话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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