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需过“六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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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友占,王永强,徐丽新.土地权属争议调处需过“六招”[J].上海土地,2006(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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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友占 王永强 徐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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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有着历史原因,也有着现实因素,更多的是土地价值的提升、利益的驱动造成的。尤其是村与村、村与乡、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涉及到更多的群体利益,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者解决不及时,容易造成矛盾激化、集体上访、甚至发生械斗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着社会稳定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如何面对错综复杂的权属纠纷,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是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基层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实际谈谈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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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权属争议 调处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权属纠纷 群体利益 土地所有权 现实因素 土地价值 集体上访 人身伤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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