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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侯文秀.论胎儿利益的法律保护[J].商,2012(12):109-110.
作者姓名:侯文秀
作者单位:湖北文理学院
基金项目:湖北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基金资助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着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说明公民的权利保护是从公民出生开始公民死亡为止,那么公民在出生之前,即胎儿时期的利益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将从分析理论界的几种观点出发,进而论述我国在此方面的的立法现状,最终提出立法建议。

关 键 词:胎儿利益  法律保护  立法现状  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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