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构筑民生商品质量安全防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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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光灿.建立完善三项机制 构筑民生商品质量安全防控体系[J].工商行政管理,20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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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光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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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工商局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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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主管部门的工商机关,如何切实履行职能,有效管理商品质量,特别是确保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要商品(以下简称“民生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问责”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工商机关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定位于流通领域。流通领域相对于生产和消费领域,是个中间环节。由于商品的流动性,有些商品质量问题形成于生产领域,而这些问题常常要到消费领域才被发现或暴露。因此,对商品质量监管的视野不能只盯住中间环节,还要善于通过对消费领域反馈的有关质量问题信息的综合分析,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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