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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
作者姓名:李平  梅诠
摘    要:2004年9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王某驾驶一辆低速载货汽车, 将一横过马路的学龄前儿童撞死。交管部门认定:死者的母亲胡某未尽到监护责任有过错,王某也有违法行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双方无异议。由于低速载货汽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胡某遂将保险公司和王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者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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