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重新修订转让定价条例:进一步加强中国转让定价工作的实施力度和集中管理
作者姓名:庄子男  祝志筠
作者单位:普华永道,普华永道 税务合伙人,大中华区转让定价服务主管,转让定价服务经理
摘    要:2004年10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下文简称“税总”)颁布了《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下文简称“143号通知”)。通过143号文,税总进一步规范了转让定价管理程序,并对1998年颁发的原《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即国税发[1998]59号,简称“59号文”)的相关条款作了若干修改。背景资料中国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基本上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采取与国际惯例一致的方法。在1998年59号文下发前,中国的转让定价审计工作主要由各地地方税务局负责,而各地税务局之间通常缺乏协作、沟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