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农税征管实行三转一建 |
| |
引用本文: | 刘春迎,应忠勤.仙桃市农税征管实行三转一建[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3(7):15. |
| |
作者姓名: | 刘春迎 应忠勤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仙桃市财政局 |
| |
摘 要: | 农村税费改革后,湖北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财政部门是农业税征收的唯一主体,乡镇及村组干部不得进村入户收款。这是对长期以来农业税征收采取的“党政负责、村组代征”办法的重大调整。如何既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又确保农业税收足额入库呢?仙桃市积极探索与改革相适应的农业税征收管理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三转一建”的征管新模式。所谓“三转”,就是党政干部由过去进村入户收款转为组织协调征收;村组干部由代征代缴转为协征护税、帮助提供纳税人基本情况;财政干部由分片结算转为直接对户开票收款。“一建”,即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在集…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