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正在向经济实体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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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华荣传,倪前进.家庭农场正在向经济实体发展[J].中国农垦经济,198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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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华荣传 倪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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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公司,江苏省农垦农工商联合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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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认为,把国营农场内的小农场办成经济实体的理论是有道理的。不能因为小农场在初办阶段还不具备经济实体条件,就否定经济实体的提法。事实上,就江苏农垦实际看,通过1985年巩固、完善工作,小农场正在向经济实体发展。 (一) 实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给小农场应有的自主权,职工才能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无论是承包型的还是自营型的小农场,概莫能外。所谓给小农场自主权,就是运用承包合同形式,大农场给小农场规定适度的经营自主权。“适度”,是在双层经营体制中,为了正确处理大农场统一经营与小农场分散经营之间的关系,达到两个积极性一起发挥,而必须给予的权力。大农场能不能给予小农场应有的自主权,是衡量经济体制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小农场是否真正具有自主权,关键在于其经营能力与经济实力。如果小农场没有一定的经营能力与经济实力,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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